韩国朝鲜初期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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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15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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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成桂将军夺取了政治和军事大权,废黜昌王(1388-1389在位),立恭让王(1389-1392在位)为国王。他这一派接着实行全面的土地改革。新儒学思想成为他同衰落的高丽君主政权及贵族斗争的政治资本。

朝鲜王国(15世纪)

制定了科田法,此法不仅把土地交给李将军去分配,还赋予了他统治国家的权力。以他为首的集团完全了解,能不能带来秩序和结束衰微的高丽王国,取决于土地占有制度。

根据科田法的条例,土地按人的地位(等级)来分配,通常只供有生之年享有。受田者获得收租权,而农民则得到耕种权。按惯例田租为庄稼收成的一半,通常作为租税缴纳给国家。

由于就耕作权而言,农民作为佃农对土地的占有得到了保障,不能被没收,他们的生活得到了改善。此外,两班(即拥有官职的贵族)的土地积累受到这样一条规定的严格控制:科田将只在首都周围的京畿地区授予,在这个地区,政府很容易加以监督和监视。

李成桂及其追随者通过坚决地实行土地改革掌握了经济大权。恭让王被迫退位,李成桂的追随者立李成桂为国王,由此结束了王氏家族的统治。李成桂改国号为朝鲜,以太祖为自己的年号。

他把建立儒学机构放在第一位,以创立一个儒教国家。在首尔设立了一所高等学院和五所市立学校,并在各郡建立地方学校。从这些学校招聘儒生官吏在政府供职。

两班一致行动,有权干预君主施政和决策。根据儒家训导,国家行政机构的职责是执行君主的意志,因为施仁政是符合君主的既得利益的,而君主则必须听取儒教学者们的忠告。在这方面,司谏院和议政府具有头等重要性。在这下面,是六个施政部门——六曹,即吏曹、户曹、礼曹、兵曹、刑曹和工曹,它们是首都主要的政府机关。在各道,由道尹管辖下的行政区划和行政长官管理地方行政。

承政院把疏奏和进谏书逞交国王,并有权批准和纠正国王对官吏的任命以及其他有关革新的敕令。宫廷吏官的任务是记录宫廷每天发生的事情和对国王的谈话作逐字记录,他们被赋予批评国王和对国王进行监督的权力。

为了提倡儒学,公元1403年铸造了金属活字来印刷儒家的经典和历史文献。为了国家繁荣昌盛而提倡儒学研究,一再地铸刻新的整套金属活字,由此活字印刷术得到了发展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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