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外事工作“十一五”规划的任务要求,为大力发展留学生教育,扩大对外合作与交流,做好留学生管理与教学工作,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一、应聘条件
1.35岁以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专业为汉语言相关专业(普通话水平较高者优先);
3.标准蒙古语听说读写熟练,熟练掌握蒙古国官方语言(吉立尔文字)的读写,同时具有较好的英语能力者优先;
4.有外事工作经验者或有教授过蒙古国留学生汉语经验者优先;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思想积极进步,热爱高等教育及留学生管理工作(中共党员优先)。
二、岗位职责
1.主要负责本校与蒙古国交流项目的管理,以及蒙古国留学生的管理与教学工作。
2.协助国际教育学院汉语言教育中心做好留学生教学管理、学籍管理、教师聘任与考评工作,以及留学生毕业论文及毕业答辩管理等工作。
3.完成领导及同事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聘任方式
经考核并同意聘任的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按人事代理制进行聘任,2年为一个聘期;具有博士学位的按正式编制聘任。
此次招聘工作采用社会公开招聘与校内现有职工岗位流动相结合的方式,对校内职工岗位流动人员其年龄和学历可适当放宽。由主管校领导、纪检委、人事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招聘考评小组,对应聘人员的综合情况进行考评,择优录用。
四、应聘期限:2009年7月14日至2009年8月28日。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成林道63号天津工业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300160
联系人: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姜亚明
联系电话:24528092
人
事
处:蔺洪全
联系电话:24528270
人事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09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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